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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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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4-01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刘文壮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吴彬先生、副董事长柯善良先生、董事高祥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黄成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八一钢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八一钢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八一钢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八一钢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八一钢铁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2024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4-202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八一钢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1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766,789,264股,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议案5《八一钢铁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及议案10《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邵丽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4-02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此,公司决定按照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值(6月5日股票交易均价2.93元/股),回购因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2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6,070,350股;按照授予价格(3.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退休、调动的1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432,820股(实际计息区间为打款凭证/收款验资报告日至公司实际支付激励对象回购款项之日止);按照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值(6月5日股票交易均价2.93元/股),回购因辞职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27,880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531,05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45,222,52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538,691,47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2024-01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8月12日。

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22

联系电话:0991-3890166 0991-3890266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