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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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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4-028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乃文先生主持,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11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悦达醴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4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增持计划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关联董事张乃文、徐兆军、解子胜、陈剑明、李小虎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公司总部1516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4-029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俊兰女士主持,应当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5人),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15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

至2024年7月19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5:00至2024年7月19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5:00至2024年7月19日15:00。

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二)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三)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13楼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515-88202867

传真:0515-88334601

联系人:熊伟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

邮政编码:224007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4-026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

暨增持计划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2024年2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醴泉公司”)发函,拟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2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临2024-003号),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高于5.06元/股的价格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后的悦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6%。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含2月5日已增持数量和金额)。

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发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4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截至公告日,悦达醴泉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208,06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0.96%,成交金额约2,761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悦达资本公司、悦达醴泉公司。悦达集团持有悦达资本公司61.03%股份,悦达资本公司为悦达集团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公司持有悦达醴泉公司69%股份,悦达醴泉公司为悦达集团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二)截至公告日,悦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89,264,4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悦达资本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悦达醴泉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08,0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6%。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后悦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6%。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含2月5日已增持数量和金额)。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在不高于5.06元/股的价格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自2024年2月5日起算)。该期间内,如本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的截止时间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并及时披露。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悦达资本公司自有资金和悦达醴泉公司旗下在管产品资金。

三、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公告日,悦达资本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悦达醴泉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08,0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6%。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及有关安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4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增持计划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乃文、徐兆军、解子胜、陈剑明、李小虎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持计划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