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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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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70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含本数);预计回购数量为2,127,659股至2,765,957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11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146%,最高成交价为27.9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528,247.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A、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B、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A、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B、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C、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71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力锂能”)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一、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监事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仍在期的情况(含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中划转理财资金,并接收返还的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