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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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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国栋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国栋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中:

持本公司股份2,901,4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1.45%)的股东杨国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5%,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0.35%)。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注:①杨国栋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如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

7、减持主体杨国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相关减持主体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减持主体杨国栋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杨国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