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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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总裁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总裁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兼总裁张杰先生(以下统称“增持主体”)拟自2024年7月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二位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4年7月3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董事兼总裁张杰先生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形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

2、公司董事、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张杰先生。

(二)增持主体目前的持股情况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和亮、Jindi Wu夫妇通过傅和亮先生实际控制的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Jindi Wu女士实际控制的維美投資(香港)有限公司、AEGLE TECH LIMITED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傅和祥先生、巫东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287,0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55%。

(三)傅和亮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该增持计划已于2024年4月15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前12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和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杰先生均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增持计划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总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公司董事兼总裁张杰先生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4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

傅和亮先生、张杰先生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