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5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7月5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3、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24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本次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常德中院已发布招募临时管理人公告,待临时管理人进驻后将对公司经营状况、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梳理,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督促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并密切关注公司当期股价走势,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债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6景峰01
4、债券代码:112468.SZ
5、发行金额:人民币8.00亿元
6、剩余金额:人民币2.95亿元
7、债券期限:2019年7月22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本期债券期限由原《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变更为“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7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上调债券票面利率至7.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7.50%
9、最新评级:2023年6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将景峰医药主体级别由CCC调降至CC,展望负面,“16景峰01”级别由CCC调降至CC。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中诚信国际终止对景峰医药主体信用评级及“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二、公司债券到期未清偿情况
根据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2024年7月1日支付“16景峰01”的本息,本金为2.95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景峰01”的到期本息。
公司因出现债券到期未能清偿的情形,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7.7.7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有息债务总额为人民币5.64亿元,逾期债务的累计总额为3.33亿元。
2024年7月2日,公司已收到常德中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公司已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将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配合债券持有人进行债权申报等工作,积极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预重整的顺利进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积极配合法院做好预重整相关工作,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重大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常德中院已发布招募临时管理人公告,待临时管理人进驻后将对公司经营状况、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梳理,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