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7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5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需根据未来爱众集团未确权农网资金占用费支付情况确定,计

算方式: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资金实际使用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爱众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爱众集团就本次公司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转下达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投入到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2年度和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分别为8000.01万元和9200万元,其中2022年度广安区、前锋区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4800.01万元,岳池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3200.00万元;2023年度广安区、前锋区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5600.00万元,岳池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3600.00万元。水电集团将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至爱众集团农网专用账户,爱众集团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池爱众电力”)农网专用账户。

上述关于使用2022年和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的事宜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并通过。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有关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需对爱众集团向水电集团支付的农网投资款资金占用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资金实际使用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资金占用费为准。爱众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48,224,10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19.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张久龙先生、何腊元先生、刘毅先生和谭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爱众集团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3.成立时间:1998-12-21

4.法定代表人:张久龙

5.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

6.注册资本:60,625.5853万元

7.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

8.股东构成

9.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1.95亿元,净资产52.98亿元,负债88.97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27亿元,净利润1.72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48.51亿元,净资产53.07亿元,负债95.44亿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88亿元,净利润0.07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48,224,10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19.67%。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戊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1.甲方作为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出资人,根据四川省发改委下达的农网项目批复文件、国家及四川省农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向乙方投资建设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

2.乙方将甲方投资资金按省发改委批复投入丙方、丁方进行农网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改造,并确保按批复文件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3.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2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肆仟捌佰万零壹佰元整(小写¥48,000,1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2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叁仟贰佰万元整(小写¥32,000,000.00元)。

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伍仟陆佰万元整(小写¥56,000,0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叁仟陆佰万元整(小写¥36,000,000.00元)。

甲方将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至乙方农网专用账户,乙方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丙方、丁方农网专用账户。

4.按国家能源局对2022、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要求,乙、丙、丁三方承诺上述投资项目按发改委批复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工程结算并送审,中小型项目造价结算审计工作不超过1个月,大型项目不超过2个月;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不超过1个月。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并依据工程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或调账。

5.甲、乙、丙、丁、戊五方同意在对本协议所涉2022年度、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对投入丙方、丁方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款转增为甲方所持乙方的股权。

6.如2022年度、2023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则针对2022年度、2023年度未确权农网投资款,乙方应按甲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且丙、丁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资金占用费从甲方农网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计算至农网资金全部确权之日止。

(二)《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在原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应将所欠资金占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按季支付。

2.甲方、乙方、丙方同意,以后年度农网投资合同中关于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均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按照原合同第七条约定,多方达成其他一致意见的除外。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是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和资金占用费的实际支付方,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不存在逾期债务,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不存在逾期债务;爱众集团又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拟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4.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14%;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4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1:新疆富蕴爱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被担保人2: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发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为新疆富蕴项目营运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新疆富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2.公司用所持有的绵阳发电股权为绵阳发电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绵阳发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披露日,绵阳发电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新疆富蕴和绵阳发电充分发挥独立融资能力,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其财务成本,公司拟为新疆富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4亿元项目营运期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用所持有的绵阳发电股权为绵阳发电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人民币7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担保方式:绵阳发电自身电站资产抵押辅以本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及公司所持有的绵阳爱众股权质押)提供质押担保。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富蕴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绵阳发电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为新疆富蕴提供的担保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因绵阳发电资产负债率超过70%、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该笔担保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富蕴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新疆富蕴爱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322663600904F

3. 成立时间:2007年6月20日

4. 法定代表人:钟成

5. 注册地址:新疆阿勒泰富蕴县滨河路8号滨河二小区1号楼1-109门面

6.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 经营范围:水电资源投资开发;矿产品加工、销售,水力发电,生产水的供应和销售,电力销售等。

8.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新疆富蕴100%股权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594.06万元,净资产69,728.55万元,负债38,865.51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069.04万元,净利润4,200.09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07,316.55万元,净资产74,412.20万元,负债32,904.35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47.53万元,净利润275.9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绵阳发电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7752322360L

3. 成立时间:2003年8月7日

4. 法定代表人:欧居修

5. 注册地址:平武县泗耳藏族乡茶坊村

6. 注册资本:9206.3491万元

7. 经营范围:水电项目投资、开发(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构成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93,917.98万元,净资产4,118.30万元,负债89,799.68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518.89万元,净利润-2,058.25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92,974.10万元,净资产2,723.93万元,负债90,250.17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01.28万元,净利润-1,504.7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的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具体事宜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优化新疆富蕴、绵阳发电的债务结构,降低其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两个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拟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4.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14%;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4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富蕴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绵阳发电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4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富蕴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富蕴爱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富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简称“银行”)申请的3.4亿元人民币项目营运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担保事宜以最终与银行签署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绵阳发电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发电”)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简称“银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7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担保事宜以最终与银行签署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对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爱众集团”)向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实际资金使用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资金占用费为准。爱众集团就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张久龙先生、何腊元先生、刘毅先生和谭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定于2024年7月22日14点40分在公司仁爱楼五楼九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5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2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仁爱楼五楼九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

至2024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22日8点30-11点30

(二)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826-2983188、2983049

2、联系传真:0826-2983117

3、联系人:苏银川 汪晶晶 郑思琴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