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17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即以公司总股本391,071,33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根据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91,071,337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90,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89,581,337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389,581,337×0)÷391,071,337=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89,581,337×0.04)÷391,071,337≈0.0398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398元/股)÷(1+0)=前收盘价格-0.0398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宁波君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君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阿华、张君波的现金红利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元。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36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4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8020788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15,535,253.48元(含税)调整为15,583,253.48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股权激励授予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619,184.7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2,592,382.5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662,740.87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690,000股,总股本391,071,33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数为388,381,3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35,253.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人民币96,801,358.16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12,336,611.6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77%。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君禾股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4.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周惠琴女士授予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君禾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激励授予事项的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君禾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91,071,33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1,490,000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389,581,337股。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91,071,33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1,490,000股后的总股本389,581,337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83,253.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55%。经与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人民币96,801,358.16元(不含交易费用)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12,384,611.6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90%。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