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4-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吉视01

关于与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不确定性风险: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指导性文件与合作框架,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奠定基础。

●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本战略合作协议暂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金额,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推进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7月6日,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视传媒或公司)与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卫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对方战略合作伙伴地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当前,数据在国家数字化转型经济活动与进程中对生产效率提升的“乘数”作用日益凸显。吉视传媒拥有行业领先的大数据、云计算、5G、IDC等基础设施,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信息化服务。长光卫星已成功发射108颗“吉林一号”卫星在轨运行,可对全球、全国任意地点一年覆盖多次,为国土安全、地理测绘、土地规划、农林生产、生态环保、智慧城市等各领域提供了高质量的遥感信息和产品服务,对数字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双方作为本土企业,经协商一致,将依据国家关于数据要素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10012867G

3.法定代表人:宣明

4.注册资本:197,059.02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长光卫星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吉林省方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吉林省财政厅)、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合计持有22.33%股权,其他77.67%股权由产业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自然人持有。

6.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1299号

7.经营范围:卫星与无人机系统及其部组件的研发及制造、载荷系统研发及制造、卫星检测系统及设备研发;卫星地面系统开发、建设,卫星跟踪、控制、监视、显示设备制造、设计;卫星与无人机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开发、设计、销售;光学仪器研发、制造及检测;卫星相关工程的开发与承揽;卫星与无人机遥感信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政务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设备的销售和维修服务;卫星、无人机、遥感信息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无人机监控、植保及货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航天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增值电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时间、地点

1.签署时间:2024年7月6日

2.签署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协议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卫星数据云服务

基于吉视传媒IDC服务基础设施及相关资质,在保证数据隐私安全前提下,可协助长光卫星为其运营的“吉林一号”遥感卫星星座捕捉的海量遥感数据资源提供安全稳定、高效智能的数据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遥感卫星原始数据云存储、数据产品云存储、企业数据备份云存储及下载、存档遥感数据云查询及下载、数据在线应用及检索等数据云服务。

2.卫星数据确权认证

为加快建立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夯实时空信息定位基础、丰富基础时空数据资源、推进行业和企业数据供给,基于党中央《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双方共同推动卫星遥感数据及以其为基础的空间信息综合应用服务数据,在吉视传媒关联的交易服务实施主体进行数据资源持有权的确权认证。

3.卫星数据技术服务

为进一步拓展数据产品种类,覆盖更多用户需求,开拓卫星遥感数据的应用场景,吉视传媒可为长光卫星提供数据处理、数据清洗、数据加工、架构设计、模型开发等专业数据技术服务,实现全新数据产品开发及现有数据产品二次开发,从而进一步扩大用户需求覆盖范围,丰富其卫星数据产品线种类。

4.卫星数据交易服务

为构建精准高效的卫星遥感数据产品交易服务模式,长光卫星可将旗下全系卫星遥感数据产品与吉视传媒或关联的交易服务主体开展交易服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高分辨推扫数据、视频数据、多光谱数据、夜光数据等卫星数据产品,从而为专业测绘测量、制图、目标跟踪、地物反演、高精度地图应用、大面积地图数据等需求方提供多层次多种类卫星遥感数据产品,有利于服务保障“吉林一号”遥感数据产品在国家数据要素市场的集中上链交易流通,扩大卫星遥感数据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影响力。

5.资本合作

双方可围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一2026年)》共同设立数据要素产业投资基金,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相关领域,投资、培育具有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和典型应用场景的创新项目或企业。

6.信息化服务合作

吉视传媒将长光卫星遥感数据服务进行整合包装,并全面应用到其为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应急、国土资源、水利、林草等政企客户提供的信息化集成服务产品中,在帮助政企客户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同时,绑定双方产品服务打包销售,持续提升吉视传媒信息化服务产品综合竞争实力,拉动长光卫星数据服务省内客户渗透率。长光卫星可利用吉视传媒完善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IDC服务、有线+无线融合网络覆盖等服务能力及相关专业资质,支撑其自身信息化服务需求,补充相关客户或市场开拓过程中资源短板。

(二)其他事项

1.保密义务

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提供双方业务合作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提出要求除外。

2.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到期前,任何一方有意续约的,该方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该种情形下,双方应就本协议续约事宜进行协商,双方可协商一致签署延期补充协议按本协议约定继续执行,亦可重新签署战略协议。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形式而终止本协议及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对公司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将参与到稀缺遥感卫星数据资源交易服务领域,增强公司在数据要素市场中服务竞争优势,提升品牌价值与行业影响力。伴随卫星发射数量与数据信息的增加,公司将深度挖掘数据应用场景市场,将卫星数据资源和技术与公司即有大数据、云计算、5G等信息技术、IDC等信息基础设施深度融合,为公司政企客户提供更加独有和完善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不断拓展数据服务客户资源,深度覆盖业务服务领域,加速公司数字化转型进程。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基础。具体合作项目将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