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收购Zinitix Co., Ltd.股权的公告

2024-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5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收购Zinitix Co., Ltd.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HMI”或“买方”)拟以21,005,377,046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09,391,610.49元)收购 Seoul Electronics & Telecommunications Co., Ltd.、Won Woo Kim及Soo Ah Kim(以下单称或统称“卖方”)持有的Zinitix Co., Ltd.(以下简称“Zinitix”或“标的公司”)合计30.9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HMI将持有Zinitix 30.93%的股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HMI通过二级市场买入Zinitix 6,496股股票,占Zinitix总股份的0.02%),成为Zinitix的第一大股东并能够主导其董事会席位,并将委派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经营、人事、财务等事项拥有决策权,Zinitix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交易标的被第三方主张权利、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不履行承诺等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2)如LAT Co., Ltd.(以下简称“LAT”)和Equmaxon Pharmaceuticals Co., Ltd.(以下简称“EQ”)未来就本次交易标的股份提起所有权纠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3)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系韩国上市公司。在征求中介机构意见并经审慎评估后,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受境外行政主管机构管辖的可能性较低。但是,考虑目前宏观环境以及充分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后,公司认为尚无法彻底排除本次交易最终被境外行政主管机构管辖的可能性。(4)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预计将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由于标的公司目前仍亏损,盈利能力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进而可能存在较大波动,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5)由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公司控股标的公司后,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整合、协同发展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在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积极规划部署和整合,促使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业务能够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收购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HMI拟与卖方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以21,005,377,046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09,391,610.49元)收购卖方持有的Zinitix合计30.91%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HMI将持有Zinitix 30.93%的股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HMI通过二级市场买入Zinitix 6,496股股票,占Zinitix总股份的0.02%),成为Zinitix的第一大股东并能够主导其董事会席位,并将委派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经营、人事、财务等事项拥有决策权,Zinitix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说明

Zinitix是一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过多年深耕及创新,已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品类和应用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触摸控制器(Touch Controller)芯片、自动对焦芯片、触控驱动(Haptic Driver)芯片、DC/DC电源管理芯片、触摸板模块以及音频放大器等,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移动/可穿戴设备等终端设备。

公司与Zinitix同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可通过本次交易快速吸收Zinitix成熟的专利技术、研发资源、客户资源等,快速扩大公司的产品品类,尤其是触控芯片产品线,从而有利于公司拓宽在手机和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的技术与产品布局;同时,Zinitix的摄像头自动对焦芯片产品线与公司现有的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产品线有较强的协同性,有助公司进一步增大该产品线的市场份额及技术实力。另外,Zinitix与公司现有客户亦有较高程度的重合,在业务上具有协同性。

综上,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拓宽技术与产品布局,加速扩张产品品类和下游应用领域,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

基于公司对Zinitix的行业经验、产品、技术及客户资源的认可,结合Zinitix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市场预期,经交易各方一致协商确认,以21,005,377,046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09,391,610.49元)收购Zinitix 30.91%的股权。本次交易的定价在标的公司现行市场价格(以标的公司截至2024年7月11日的收盘价计算)的基础上溢价约9%,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经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境内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Zinitix Co., Ltd.股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在征求中介机构意见并经审慎评估后,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受境外行政主管机构管辖的可能性较低,但不能完全排除境外行政主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事项提出问询,甚至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办理境外政府手续的可能性;如果发生此种情况,能否完成相关政府程序亦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Seoul Electronics & Telecommunications Co., Ltd.

公司名称:Seoul Electronics & Telecommunications Co., Ltd.

注册地:韩国

成立日期:1983年6月

公司地址:4, Saebul-ro, Bupyeong-gu, Incheon-si

公司性质:韩国创业板科斯达克上市公司

负责人:Sung Hoon Kim

注册资本:34,794,423,500韩元

已发行股本:69,588,847股

主要股东:Kim Won-woo, NICE Investment Partners Co., Ltd. , Kim Soo-ah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力变压器(Power Transformer)和开关电源(Switched Mode Power Supply)的生产以及其他ODM业务,如KIOSKs、笔记本触摸板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等。

(二)Won Woo Kim

姓名:Won Woo Kim

性别:男

国籍:韩国

就职单位:NICE Holdings Co., Ltd.和Estubi Network

(三)Soo Ah Kim

姓名:Soo Ah Kim

性别:女

国籍:韩国

公司及HMI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关系,公司、HMI、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Zinitix 30.91%的股权,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Zinitix Co., Ltd.

注册地:韩国

成立日期:2000年5月

公司地址:19th floor of 13, Heungdeok 1-ro, Giheung-gu, Yongin-si, Gyeonggi-do

公司性质:韩国创业板科斯达克上市公司

负责人:Nam Hwa Sung

注册资本:3,574,566,800韩元

已发行股本:35,745,668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经查询,截至公告日,不存在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和/或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主营业务:从事系统半导体设计,核心产品为在IT、电子设备上搭载的触摸控制器芯片,主要面向IT、电子产品制造商以及家电产品制造商。

标的公司于2000年成立,于2019年在韩国创业板科斯达克上市。凭借在模拟芯片领域的深厚积累以及核心技术团队持续研发,标的公司形成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体系,包括数字设计技术、模拟设计技术、大功率电路设计技术、闭环控制技术、MCU应用软件技术等,拥有提供多样化产品组合的开发能力,可以满足客户从可穿戴设备和智能手机到笔记本电脑、空调和电视等通用家用电器等广泛的需求。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已进入国际知名终端品牌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供应链体系,成为了其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供应商之一。此外,标的公司与包括全球智能设备制造商在内的50多个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的知识产权共计159项,包括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146项及正在申请注册的13项。标的公司曾荣获韩国贸易、工业及能源部颁发的“工业技术奖”等多项荣誉。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韩元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标的公司审计情况说明

鉴于标的公司为注册在韩国的企业,2023年度、2024年1-3月的财务数据按照韩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韩国审计机构PKF Seo-hyun Accounting Corporation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依据国际交易惯例及本次交易谈判进展,公司难以在本次交易正式交割之前派驻审计团队对标的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指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效力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讲解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审计,从而无法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标的公司财务资料及其相关审计报告。为确保顺利完成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财务资料及相关审计报告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及披露:

基于Zinitix管理层按照韩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K-IFRS”)编制并在公开市场上披露的Zinitix 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以下简称“Zinitix会计政策”),公司管理层编制了Zinitix会计政策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情况表(以下简称“差异情况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差异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并出具了《准则差异鉴定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369号),鉴证意见如下:“基于我们执行的有限保证鉴证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情况表存在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Zinitix主要会计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情况。”

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交割后6个月内完成并披露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编制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四)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在本次交易之前,卖方曾两次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向其他投资者进行出售,但均因其他投资者的原因而未能最终达成交易。截至本公告日,前述未达成的交易引起或存在的潜在纠纷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26日,Abpro Bio Co., Ltd.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卖方退还出售本次交易所涉的保证金,但未对标的股份的权属提出异议。该诉讼案件仍在审理中,预计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2)2024年4月, LAT和EQ因未能按时支付交易款项而被卖方终止交易,LAT和EQ遂向韩国当地法院提出禁止出售标的股份的禁令,但该请求被法院驳回,现EQ已对法院的驳回裁定提起抗诉(以下简称“首尔高等法院第2024Ra10066号案件”)。LAT和EQ未来可能会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提起所有权纠纷诉讼,可能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其他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相关查询,标的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24年7月12日,交易双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Stock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卖方:Seoul Electronics & Telecommunications Co., Ltd.、Won Woo Kim、Soo Ah Kim

买方: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总价格为21,005,377,046韩元(以下简称“交易总价”)。买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总价的10%(即2,100,537,705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0,939,161.05元)作为保证金;同日,买方应根据双方另行签署的托管协议,将交易总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以下简称“余款”)支付至以买方的名义开立的银行托管账户。

各卖方对应的出售股份数量、购买价格和保证金明细如下:

(三)交割时间和地点

在满足或一方豁免本协议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双方应于2024年8月29日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日期(以下简称“交割日”)在韩国首尔的Yulchon律师事务所或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交割。

(四)交割义务

自生效日起至交割日止(如本协议在交割日前终止,则至终止日止),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1.卖方应确保,交易标的在交割日无任何权利负担地转让给买方。此外,如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第三人提起的影响交易标的所有权行使的任何诉讼或争议,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

2.卖方应确保:(1)买方指定的Zinitix注册董事在交割日辞职;(2)在协议生效日,Zinitix的董事会决议于交割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任命买方提名的人员为Zinitix的注册董事;(3)配合买方办理其他必要手续,以委托买方提名的人员担任Zinitix的注册董事。买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并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最后一天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辞职和提名的董事信息。

3.卖方和标的公司应获得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政府批准。

4.买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将交易总价的余款支付至每个卖方指定的账户。

5.买方应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履行协议义务和完成交易所需的股东大会决议等必要许可、审批或政府批准。

(五)违约责任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保证、承诺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损失、费用、义务、责任、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款、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并使另一方免受损害,但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的损害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交易总价的10%。

(六)终止

1.经各方书面同意,本协议可终止。

2.在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卖方或买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但对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负有责任的一方无权终止本协议:

(1)一方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且该违约行为无法补救或在另一方书面要求补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补救;

(2)在生效日后的3个月内未交割,由无过错一方提起(但是,如果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在该期限内批准了债权人就第2024Ra10066号案件提出的上诉,从而使禁止处置标的股份的禁令生效,则3个月期限应从该禁令生效之日起计算);

(3)一方未能获得本次交易所需的任何政府批准,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履行;

(4)一方启动解散、清算、债权人联合管理程序,或根据韩国《关于债务人回生和破产的法律》启动重整程序或破产程序,或其他类似的破产程序(如果是非自愿程序,则在30天内未取消);

(5)一方出具的票据或支票被暂停付款或被拒付。

3.尽管本协议有任何其他规定,双方不得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终止本协议。如果双方终止本协议,必须是全部终止,而不是部分终止。

4.若本协议因买方原因而终止,保证金应由卖方保留,不予退还。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其他原因而终止,卖方应及时将保证金退还给买方。双方同意,若本协议因前述原因而终止,由一方保留或退还给另一方的保证金不构成违约金,但应被视为合理和适当的罚金。

(七)争议解决

如果因本协定引起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诚意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应通过诉讼解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是唯一的初审法院。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HMI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问题,亦不会形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六、收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Zinitix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拓宽技术与产品布局,加速扩张产品品类和下游领域、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交易标的被第三方主张权利、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不履行承诺等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2.如LAT和EQ未来就本次交易所涉股份提起所有权纠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

3.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系韩国上市公司。在征求中介机构意见并经审慎评估后,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受境外行政主管机构管辖的可能性较低。但是,考虑目前宏观环境以及充分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后,公司认为尚无法彻底排除本次交易最终被境外行政主管机构管辖的可能性。

4.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预计将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由于标的公司目前仍亏损,盈利能力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进而可能存在较大波动,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由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公司控股标的公司后,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整合、协同发展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在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积极规划部署和整合,促使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业务能够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收购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5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30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30日

至2024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联系电话:0757-81280550

联系人:唐娅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