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续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43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续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远宏”)、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创投”)与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博投资”)于2023年7月14日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及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与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嘉植”)于2024年3月18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已经到期,根据协议规定,因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延十二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续延的背景情况
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芜湖嘉植均为埃夫特股东。芜湖远宏现为埃夫特第一大股东,远大创投现为埃夫特第二大股东,远大创投为芜湖远宏的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均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公司,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睿博投资和芜湖嘉植为埃夫特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的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和芜湖嘉植分别持有公司股票84,000,000股、65,818,276股、45,922,050股和5,533,982股,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10%、12.61%、8.80%和1.06%。为维持公司的股权和控制结构的稳定性,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于2023年7月1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有效期一年。2024年3月18日,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与芜湖嘉植签订补充协议,增加芜湖嘉植为一致行动人,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同步到期。
根据协议规定,因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延十二个月。
二、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续延的主要内容
本次仅为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续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和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续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续延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芜湖远宏,实际控制人仍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续延,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