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杭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将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交易额度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增加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2、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3、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详见公告:2023-075)。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理财额度:在授权的投资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委托理财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委托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审计督查办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上述理财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促进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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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