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2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其中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42,732,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42,732,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因2024年7月2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1年6月25日,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并于2021年7月20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共涉及8名股东,分别为:李江淮、李潇帆、李永川、李潇宇、李春华、米莉、李冬敏、杨进美,股份数量为442,732,500股,占公司最新股本总数的87.99%。上述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因2024年7月2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变化如下:
2022年7月20日,因锁定期届满,公司3位股东杨其龙、吴世强、白双双持有的合计7,267,500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流通上市。此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2,732,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267,500股。
2022年12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189名激励对象授予3,45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03,4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6,182,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267,500股。
2023年7月7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2,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03,387,5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6,1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267,500股。
2023年9月25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510,75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03,898,2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6,630,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267,500股。
2023年12月1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8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0,500股。此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503,898,2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5,330,2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568,000股。
2023年12月18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7人因离职、1人因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2,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04,184,00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5,197,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986,251股(2023年11月21日-2024年10月30日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自主行权期,激励对象可在此期间自主行权,行权将导致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续变动)。
2024年6月21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8人因离职、205人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91,37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03,186,75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3,906,3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280,376股(2023年11月21日-2024年10月30日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自主行权期,激励对象可在此期间自主行权,行权将导致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续变动)。
截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503,186,751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87.99%。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及本人配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4、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配偶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及本人配偶分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永川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4、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分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潇帆、李潇宇、李春华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四)公司股东李冬敏、杨进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42,732,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因2024年7月2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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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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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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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文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