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8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程从贵先生于近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退休。退休离任后,程从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 程从贵先生与公司签有相关协议,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人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 程从贵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程从贵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程从贵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退休。退休离任后,程从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及董事会对程从贵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程从贵,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程从贵先生毕业于武汉工学院黄石分院,机械制造专业,专科学历,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89年10月,在浠水五金模具厂任工程师;1989年10月至1993年9月,在湖北拖拉机厂任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5年5月,在深圳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5年5月至 2012年11月,在东莞弘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2年11月至今,历任东莞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从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630股,程从贵先生退休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程从贵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情况
根据公司与程从贵先生签署的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程从贵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程从贵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人才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培养机制,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
目前,程从贵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均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程从贵先生的退休离任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止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46人、276人、313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分别为33.80%、35.34%、35.41%,本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7名变成6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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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从贵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现有各项研发项目均有序推进。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商标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不断完善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效率,保持公司的研发能力优势和技术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程从贵先生离职已经完成工作交接,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和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存在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