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60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5:1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刘洪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董事的专业特长,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经逐项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2.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选举刘洪涛先生、李强先生、刘越女士、梁春红女士、王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刘洪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选举孟凡强先生、陈华先生、平丽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孟凡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3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强先生、陈华先生、平丽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李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4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华先生、孟凡强先生、黄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陈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
4.1聘任秦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2聘任刘增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3聘任黄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4聘任王齐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5聘任张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秦熙先生、刘增勋先生、黄建先生、王齐亮先生、张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春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美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6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与会监事一致推选杨军先生为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4-06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选举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秦熙先生、刘增勋先生、黄建先生、王齐亮先生、张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梁春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张瑞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陈媛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六、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美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2-85793159
2、联系传真:0532-85793159
3、电子邮箱:information@impulsefitness.com
4、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邮政编码:266061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刘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22年8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在工商银行曲阜县支行计划科工作;1991年11月至1999年12月,担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室任宣传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科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担任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副行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担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任主任;2013年11月至今,担任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61)、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担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担任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5年4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管理合伙人。现同时担任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67)独立董事、上海傲世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凡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16年3月,担任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2021年8月,担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担任北京中科闻歌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CFO。2023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达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孟凡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平丽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北京汇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大利亚Plastic Wax Pty Limited和北京聚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平丽洁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并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9月至2019年7月,担任香港友邦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兼高级财富管理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涵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海南融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监兼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刘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春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1992年至2023年12月,先后担任山东燕陵蜜酒厂财务科科长、山东华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梁春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行政副总。
截至目前,黄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齐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制造一本部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齐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高中学历。2006年8月至2016年4月,担任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业务员。2016年4月至今,担任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杨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2001年至2003年,担任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工艺科长;2004年至2024年7月,先后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生产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秦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增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至2004年,担任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研发员、研发科长和研发部经理等职务。2015年7月至2024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起至今,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刘增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6年,担任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路俱乐部经理、香港路俱乐部经理和贵州路俱乐部经理等职务;2006年至2010年,担任青岛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督导部经理和综合部经理等职务;2011年至2016年,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董事长助理。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媛,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审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13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规划发展部专员、总经理办公室助理、证券事务部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截至目前,陈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美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0年10月至2021年11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副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经理。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目前,黄美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6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8,294,558.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3,205,441.72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98号”《验资报告》。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796,97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6,099,996.64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6,441,317.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58,678.74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4月12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4)第000011号”《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2024年1-6月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仅余3.38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2024年4-6月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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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人民币383,139,423.6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主要为尚未完成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鉴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先行以自有、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暂未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自筹资金,也导致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选择,需经过多方询价,规范风控流程,综合风险与收益进行择选。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短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四)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事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