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4-03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光电”)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4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91,735股,每股发行价1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673,513.36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2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8年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2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3,082股,每股发行价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6,586,528.51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4号《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为上述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部分。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乐凯光电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相关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乐凯光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乐凯胶片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原募投项目“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投募集资金中的28,253.46万元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拟将“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资金5,326.5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2,404.49万元以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14、15号生产线”(以下简称“14、15号线”)未使用的资金12,889.4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4,379.49万元,共计25,000万元对乐凯光电进行增资并以其为主体实施TAC膜3#生产线项目建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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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乐凯胶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91,735股,每股发行价19.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32.65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67.35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4,856.12万元,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0,849.83万元,余额合计为25,061.06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65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3,411.06万元)。
(二)2018年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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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7,515.5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6,615.5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乐凯光电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乐凯光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8,462.95万元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募集配套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中的6,537.05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专项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4-03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注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号)批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91,735股,每股发行价1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326,476.24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673,513.36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25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于2015年5月27日在保定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保定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保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天威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1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凯光电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宿迁宿城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同意在光大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保定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目前,光大银行保定分行账户长时间闲置,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该账户。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国民生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保定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开设并将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1.公司该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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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该笔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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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日,上述账户中在光大银行保定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