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担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8,000万元,用于购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甲10号1号楼-1至9层1-2号的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于2024年5月与兴业银行先后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保证金协议》,公司在尚未取得前述房产的产权证书前,先以自有资金为该笔固定资产借款提供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进展情况
公司在取得前述房产的产权证书后,配合兴业银行办理了前述房产的抵押手续,并于近日与兴业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为该笔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期存放于兴业银行的保证金解除质押担保并转出存放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公司前期与兴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协议》随之终止。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乙方: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物:乙方拥有的自有房产(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甲10号1号楼-1至9层1-2)。
3、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抵押期间:抵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被担保债权消灭的,抵押权才消灭。抵押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自2024年5月10日至2037年5月9日止,如抵押期限届满,被担保债权未获完全清偿的,则抵押权人依法享有的抵押权不变,抵押人应办妥续抵押登记手续。
四、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在正常履约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保证金解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2、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