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45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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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98元/股、最低价为6.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88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