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7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7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生物医药母基金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5.84亿元、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1.17亿元,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江苏省生物医药(苏州)产业专项母基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与设立生物医药母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生物医药母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器械产业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集团”)共同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江苏省生物医药(苏州)产业专项母基金(以下简称“生物医药母基金”);其中,投资管理公司出资不超过5.84亿元,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出资不超过1.17亿元,苏高新集团出资不超过5.84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苏高新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医疗器械产业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苏高新集团共同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生物医药母基金;其中,投资管理公司出资不超过5.84亿元,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出资不超过1.17亿元,苏高新集团出资不超过5.84亿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聚焦“新兴产业投资运营和产城综合开发服务商”的战略定位,以“园区运营+资本赋能”驱动主业集群发展。医疗器械产业是公司重要的转型方向,一方面以旗下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Medpark)为载体,汇集国内外医疗器械创新型企业和行业龙头;另一方面通过自营和参股基金扩大医疗器械产业投资规模,积累优质资源。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生物医药母基金,旨在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进一步增加项目储备,吸引被投企业在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内招商落地,强化优质企业培育,未来将择机加大投资或实施并购。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苏高新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情形:苏高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43.79%
3、关联交易类型: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251615712K
5、成立时间:1988年2月8日
6、注册地:苏州高新区狮山桥西堍
7、法定代表人:王星
8、注册资本:852,751.571612万元人民币
9、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写字楼和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厂房和设备租赁业务;为住宅区提供配套服务;工程管理;项目管理;采购供应开发项目和配套设施所需的基建材料和相关的生产资料;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旅游服务、项目投资开发;高新技术研发设计;提供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咨询、代理、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持有苏高新集团90.45%股权,江苏省财政厅持有苏高新集团9.55%股权
11、苏高新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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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江苏省生物医药(苏州)产业专项母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基金目标规模: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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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苏高新集团、投资管理公司、医疗器械产业公司的出资金额均为授权上限,实际出资以生物医药母基金合伙协议及工商登记为准;(2)除苏高新集团外,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及其他出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基金管理人:苏州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将由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创投集团”)及省级母基金管理机构江苏高投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战新管理公司”)出资设立。在苏州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得基金管理人资质前,暂由苏创投集团旗下具备管理人资质的主体进行委托管理。
苏创投集团旗下有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天使母基金)、苏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基金)、苏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市科技招商中心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立足苏州市创新型城市发展战略,以全周期科技投资业务为支柱,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织精织密全市创新资本网络,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
高投战新管理公司(中基协登记编码:P1074798)是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着力打造的重要投资管理平台,专司管理总规模500亿元的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
苏创投集团、高投战新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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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合伙人:苏州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
6、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
7、基金存续期:15年(其中投资期7年,退出期8年),延长期2年
8、基金缴款进度:投资期内按照3:3:4的出资比例缴款,首期实缴比例为30%,在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的70%以上已经实际用于或承诺用于投资项目后,普通合伙人方可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下一期出资的提款通知。
9、投资方向:主要围绕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明确的13个新兴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领域开展投资,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推动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
10、投资模式:(1)投资方式包括通过设立子基金投资或直接投资项目,直接投资项目金额一般不超过专项母基金实际投资金额的30%;(2)专项母基金在子基金中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对单个直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母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
11、退出策略:(1)资本市场退出:基金所持标的企业股权通过IPO、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吸收合并等资本运作方式转化为上市公司股权的,基金所持股权可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退出;(2)协议转让退出: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由受让方受让基金所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3)协议约定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退出方式。
12、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医疗器械产业公司委派1名,具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13、管理费:(1)子基金投资部分:投资期按基金实缴规模的5%。/年;退出期按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5%。/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2)直接投资部分:投资期按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退出期按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14、收益分配:(1)首先按照各合伙人对基金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达到各合伙人对基金的实缴出资本金;(2)仍有剩余的,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对基金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所得收益达到门槛收益4%/年;(3)若上述顺序分配后仍有剩余,剩余收益由LP和GP按8:2的比例分配。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丰富公司在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的投资并购资源积累,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更好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公司转型。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苏高新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六、风险提示
1、生物医药母基金的设立需要完成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流程,设立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生物医药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尚未出资。
2、生物医药母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生物医药母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公司承担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出资额,且将根据基金投资进度分批出资,不会影响公司当期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5日
至2024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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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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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7月3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20楼
邮编:215163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67379025
传真:0512-67379060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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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