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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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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并作出本次监事会决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此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8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及/或相关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及《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经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9,73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同时公司保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被用于质押,亦保证不会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执行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执行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