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游联龙”)持有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股份数7,76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08%。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4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龙游联龙因基金分配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0,13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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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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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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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龙游联龙承诺:
“一、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股东龙游联龙承诺:
“一、发行人上市后,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二、本企业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公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发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龙游联龙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龙游联龙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