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年5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2、截至2024年7月24日,共有20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在报名材料初步审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尚需缴纳报名保证金,公司尚需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就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磋商谈判,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等。意向投资人是否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公司能否与意向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等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顺利推进,未来在重整投资人的支持下,公司的债务负担将得以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资金实力得到增强,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3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现将本次招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募进展
根据《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重整投资人报名期限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截至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共计20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下一步,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公司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报名主体仅为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材料初步审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尚需缴纳报名保证金,公司尚需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就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磋商谈判,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等。意向投资人是否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公司能否与意向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等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顺利推进,未来在重整投资人的支持下,公司的债务负担将得以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资金实力得到增强,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3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