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4年7月23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继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15,51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3,413,344元变更为151,997,828元,总股本由153,413,344股变更为151,997,828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15,51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3,413,344元变更为151,997,828元,总股本由153,413,344股变更为151,997,828股。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15,51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3,413,344元变更为151,997,828元,总股本由153,413,344股变更为151,997,828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4日
至2024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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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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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电话:0573-83821079
传真:0573-83589015
联系人:沈李思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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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15,51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15,516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3,413,344元变更为151,997,828元,总股本由153,413,344股变更为151,997,828股。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15,51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6.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23)。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6.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3.2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3-024)。
截至2024年5月10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15,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购买的最高价为21.88元/股,最低价为20.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892,823.3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上述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15,51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3,413,344股减少为151,997,828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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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415,516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2%。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及注销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回购预案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涛、庞红、李清华、彭坤及持股5%以上股东张苏来、钟书进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可能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后,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公司将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上述程序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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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每股收益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回购完毕后将依法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341.33万股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6.9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4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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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注2: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19,95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3,832.69万元,流动资产78,768.07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0.91%、1.03%、2.54%。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1.8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回购预案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持、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涛、庞红、李清华、彭坤暂无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持、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问询确认,截至回购预案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涛、庞红、李清华、彭坤及持股5%以上股东张苏来、钟书进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可能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后,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