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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4-037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陈泰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313,309,4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8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6,716,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96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56,593,4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2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1人,代表股份 62,273,4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6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56,593,4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23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854,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

反对 4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335%;

弃权 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61,818,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98%;

反对4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9%;

弃权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3%。

审核结果:通过。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147,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1%;

反对 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0%;

弃权 4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61,111,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339%;

反对 7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3%;

弃权 4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89%。

审核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吉生、马文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