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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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
股东增持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

股东增持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增持情况: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香港”)通知,伊泰集团香港于2024年2月1日至7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公司股份27,04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2%。结合伊泰集团香港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B股31,544,333股的情形,前次增持与本次增持的增持比例总额已达公司总股本2%(统称“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前次增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本次增持是根据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的增持计划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伊泰集团香港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一、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伊泰集团香港通知,伊泰集团香港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2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公司股份27,04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2%,结合伊泰集团香港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B股31,544,333股的情形,前次增持与本次增持的增持比例总额已达公司总股本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后前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四)本次增持2%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6月对外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 6月实际发生担保6300.58万元,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可控。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6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15.5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及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67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2)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3)。

二、公司2024年6月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6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49.92亿元,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5.60亿元。

三、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3)。

被担保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32.02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32.02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3.92亿元的50.01%和50.01%。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24-02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改聘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聘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靳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靳荣先生将在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杨嘉林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郝强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郝强胜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郝强胜先生简历

郝强胜,男,汉族,198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在公司财务部西营子财务科工作;2007年7月至2012年2月,在公司资产管理科工作;2012年2月至2015年4月,任伊泰集团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副科长;2015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伊泰集团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主管级会计师;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副主任级会计师;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主任级会计师;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伊泰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24-03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 第二号一一煤炭》的要求,特公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

币种:人民币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