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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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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75人。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14,72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1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办理。本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由474,072,513股变更为459,352,513股。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6、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议案》。

7、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4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终止实施的原因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光伏行业外部经营环境等发生了显著变化,继续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提前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对48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对27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5元/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66,240,0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及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10日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041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4,720,00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户并完成注销。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剑嵩先生、陈根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持有公司股份34,110,09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459,352,513股的7.43%,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实际控制之企业,陈根娣女士为陈剑嵩先生之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5日,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80,100股, 持股比例增加0.89%,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2023年7月,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自459,352,513股增加至470,177,51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19%。

3、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5,100股, 持股比例增加0.10%,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自470,177,513股增加至474,072,51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07%。

5、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6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08,820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17%。

6、2024年7月26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72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74,072,513股变更至459,352,513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由464,463,693股变更至449,743,69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27%。

综上,截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655,29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59,352,513股的8.4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449,743,693股的8.59%,与前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