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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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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五)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0,06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1、上述“EBITDA”指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公司2022年EBITDA为10,181.78万元。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39,571.68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075号):公司2023年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118,441,570.93元,较2022年EBITDA增长16.33%,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80%,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仍在职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B”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

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426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20,215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15,211股。

综上,本次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5,486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280,275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15,211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2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诺生物”)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689.7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76.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431.8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就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下表为2024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有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2,043.99万元,该现金管理产品已于2024年7月4日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和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63.78 万元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使用,转入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8,500.00万元增加至10,663.78万元。

[注2]该项目已结项,期末实际投资进度100%,结余募集资金2,163.78万元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使用。

(上接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