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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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24-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2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近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司尔特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尔特新能源公司”)以人民币8,909万元竞得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永温镇大坝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司尔特新能源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与开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拟将竞得地块用于建设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项目。

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贵州司尔特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出让宗地面积:267,974平方米

(三)宗地位置:开阳县永温镇大坝村

(四)宗地编号:52012120240009

(五)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六)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按合同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七)出让价格:8,909万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司尔特新能源公司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将要求其将该地块用于建设磷氟新材料矿化一体化产业园项目,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永温磷矿建设和明泥湾深部资源获取及建设,共同实现“富矿精开”的战略布局。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司尔特新能源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二)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