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未明确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义务,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截止目前,双方尚未达成具体项目,未来合作存在不确定性;一些项目还需要与需求方合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取得,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 目和金额,对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等的影响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期,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相继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分公司国网德阳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公司已先后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14家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与108家用户达成意向协议,在成都市、德阳市、乐山市、雅安市已建成投运7个用户侧和台区侧储能试点项目,储能装机总规模1.7兆瓦时。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577587352L

负责人:白学祥

经营场所:四川省德阳市钟山街4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0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在供电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从事电力销售,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833423712

负责人:李建立

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99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5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协议对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协议对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乙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大力支持德阳市、天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补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的合作原则,在储能项目、虚拟电厂、绿色低碳建设、智慧能源运营等领域达成合作伙伴关系,以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

1.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双方充分发挥地方区域资源及储能项目等行业的优势,在信息共享、项目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紧密围绕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发展规划和需求,充分调动自身资源,在德阳市、天府新区内,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集中资源,重点突破

甲乙双方确认:在甲方(含下属成员企业)供电区域范围内,对储能项目、虚拟电厂、绿色低碳建设、智慧能源运营等领域充分开展合作。

3.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甲方应积极发挥自身区域资源优势,协调资源促进乙方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按“一事一议”,形成商务合作,共同发展。

(二)推进机制

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甲、乙双方有关部门应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双方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快推进双方合作事宜快速落地。

(三)附则

本协议为双方加强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其他未尽事宜在后续项目的具体协议中予以明确。双方就本协议框架下的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协议、实际的项目专项投资计划、政策支持清单和国家能源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在绿色能源新业务的拓展,有利于推进公司“33221”发展布局:筑牢电水气“三张网”,锚定新能源、新产业、新平台“三个主攻方向”,坚持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两轮驱动”,聚焦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两个途径”,抒写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这篇“大文章”。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正式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未来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签订的协议未明确具体合作内容、权利义务,后续有关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截止目前,双方尚未达成具体项目,未来合作存在不确定性;一些项目还需要与需求方合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取得,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签订的协议对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等的影响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