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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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4-52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1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4-50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7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7月25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7月25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持股比例为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3,001,557,927股的比例。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4-53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阳之光”)持有本公司股份 128,058,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截至本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完成后,乳源阳之光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76,181,08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59.4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569,498,0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8.7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237,479,141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9.99%。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解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乳源阳之光本次解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详见下文“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8,728.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2.48%,占公司总股本的6.21%,对应融资余额207,25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7,558.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7.80%,占公司总股本的9.14%,对应融资余额348,45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乳源阳之光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6,018.1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6.99%,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对应融资余额60,0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6,018.1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6.99%,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对应融资余额60,0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乳源阳之光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乳源阳之光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乳源阳之光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乳源阳之光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