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47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增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部为公司本部申请,本次增加申请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有效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3日和2024年1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增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部为公司本部申请。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截止日与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截止日一致。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中期流贷、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保函、中企云链等业务。其中,本次增加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2024年度已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授权主体以开立云信(中企云链业务项下的债权凭证)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应付账款的,由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承担无条件的付款责任,具体授权主体以公司向银行出具书面通知为准。公司因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而产生的担保责任,其相应的担保额度已包含在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
以上综合授信形式包括纯信用授信、集团总部担保授信以及集团内部子公司间互保授信,在特定项目上除了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外,还可以用项目资产作为抵押。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同意其用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三、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必要性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用额度,主要由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