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63,75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46%,占公司总股本的2.47%,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因无人出价流拍。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后续是否再次被拍卖具有不确定性。若拍卖最终举行,后续尚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58,706,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7%,其中累计被司法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共计4,963,75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46%,占公司总股本的2.47%,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等手续,后续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53,743,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1%,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30日10时至2024年7月31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许广彬先生所持的公司4,963,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本场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共计4,963,750股,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63,75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46%,占公司总股本的2.47%,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因无人出价流拍。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后续是否再次被拍卖具有不确定性。若拍卖最终举行,后续尚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58,706,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7%,其中累计被司法拍卖竞买成交的股份共计4,963,75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46%,占公司总股本的2.47%,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等手续,后续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53,743,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1%,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