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
管理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6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
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预重整能否成功及法院是否裁定受理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14.41万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49.44万元;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57),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1,500万元至2,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一、公司预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2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收到债权人彭东钜(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通知》,申请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常德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6月26日,公司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得知,常德中院已就公司相关事项设立案号(2024)湘07破申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7月2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之一】,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基本情况如下:
1、临时管理人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张学兵;
3、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联系电话:18301563820;
5、电子邮箱:hnjfyyglr@163.com。
根据《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之一】,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临时管理人职责如下:
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查明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
2、监督债务人重大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事务;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预审查;
4、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5、履行、督促债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制定预重整过程中各方必须遵循的相应规则;
7、指导债务人与债权人、出资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谈判并达成重组协议,协助拟定预重整方案;
8、征求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对预重整方案的意见;
9、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遇有对各方主体利益影响重大的事项,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10、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57),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1,500万元至2,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之一】。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6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景峰,证券代码:000908)于2024年7月29日、30日、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3.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且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医药制造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3.73,由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股票市盈率为负,与行业平均水平不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14.41万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49.44万元;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57),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1,500万元至2,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4、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7、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8、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景峰,证券代码:000908)于2024年7月29日、30日、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3.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14.41万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49.44万元;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57),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1,500万元至2,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43);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57),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1,500万元至2,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股价短期内变动幅度与同期深证A股指数偏离度较大,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5、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