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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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适合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2元/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公司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8股,不派送红股。依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2.00元/股,自2024年6月1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调整为不超过35.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5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4.00元/股、最低价格为18.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500.2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55,600股,其中拟注销455,600股。公司已于本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发布、刊登《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通知债权人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自该通知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公司将启动注销上述回购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债权人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7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的455,600股及前期已公告的2022年回购剩余股份中拟注销的675,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5,828,301股减少为244,697,701股,注册资本将由245,828,301元减少为244,697,70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455,600股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申报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45日内(工作日 10:00一11:30、13:00-17:00)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邮政编码:100193

4、电子邮箱:zqsw@nancal.com

5、联系电话:010-58741905

6、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