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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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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5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7月10日)及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7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7月10日)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7月25日)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7月10日)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7月25日)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5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沙灿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意企业管理公司”)共同出资新设立子公司湖南津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香食品公司”)。津香食品注册资本7,999.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5,359.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7%;灿意企业管理公司出资额2,639.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本次投资完成后津香食品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津香食品公司将重点发展公司炒货、坚果类休闲零食的研发、生产、销售工作。此次投资通过丰富公司品类结构,提高公司的产品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近日,公司已就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宜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就其相关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二、设立控股子公司登记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DT2U106U

2、名 称:湖南津香食品有限公司

3、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朱冠军

5、注册资本:柒仟玖佰玖拾玖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4年07月30日

7、注册地址:浏阳市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528号

8、股东信息:

1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谷物种植;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DMT90G4B

2、名 称:长沙灿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朱冠军

5、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4年06月1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浏阳市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528号

9、股东信息:

1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企业(限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合作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2、长沙灿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灿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寻求合作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各方经充分沟通协商,甲方、乙方一致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炒货、坚果业务。为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方经协商一致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1、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谷物种植;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范围为准)。

(二)注册资本、出资额

1、双方一致同意,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仟玖佰玖拾玖万元。

2、出资形式:甲方全部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伍仟叁佰伍拾玖万叁仟叁佰元整,乙方全部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贰仟陆佰叁拾玖万陆千柒佰元整。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将重点发展公司炒货、坚果品类,丰富公司品类结构,提高公司的产品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管理与运营风险。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协调,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收入和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5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杨林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88,094,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50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176,969,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957%。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96人,代表股份11,124,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4%。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7人,代表股份11,597,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73,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1,124,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4%。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股东对以下子议案进行了如下表决:

1.01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同意188,092,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9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同意188,092,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9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同意188,091,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9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1,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同意188,090,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93,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1.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同意188,08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8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1%;反对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188,081,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8,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8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2%;反对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弃权8,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88,064,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反对2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6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2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弃权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郑宏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5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2、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5、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7、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

用证券账户。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事项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及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2.9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5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8.0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02.9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8.0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73.5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306,577.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3,702.53万元,流动资产144,362.65万元。按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7,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的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8%,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85%。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股东张学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39,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95,992,985股扣减1,050股后195,991,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74,389,759股,股东张学文先生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115,83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己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学文先生出县的《减持股份计划提前实施完毕止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张学文先生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自愿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张学文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00,000股,剩余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将不再执行。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已于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024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7月10日)及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7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本次回购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

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5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鉴于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2.9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5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

3、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杨女士

4、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5、邮 箱:yjpzzqb@yanjinpuzi.com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