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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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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哈尔滨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二)披露情况及说明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事项

上述议案1、议案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议案1、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1日(星期四)和2024年8月2日(星期五)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5006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恒恬

联系电话:0451-51910997

传真:0451-51910986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00,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