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B股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 年5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0.400美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完成美元购汇之日起3个月内。详情见公司2024-015号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19号公告《关于股份回购事项的补充公告》、2024-020号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5《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9.71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购买的最高价为0.181美元/股,最低价为0.124美元/股,已支付33.32万美元,按2024年7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1270折算,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7.47万元人民币。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