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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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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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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5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

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并拟将本次交易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积极研究及审慎考虑,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交易不再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持有的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六和”)9.2593%股权及其对应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二、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的说明及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部分调整,不再将本次交易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

三、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发行方案,不再将收购上述少数股权作为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

少数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并拟将本次交易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积极研究及审慎考虑,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交易不再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下属子公司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六科技”)收购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持有的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新好”)18.3217%股权及其对应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127)。

二、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的说明及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部分调整,不再将本次交易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应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

三、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发行方案,不再将收购上述少数股权作为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履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1、2020年9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52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自2020年2月5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20年8月5日,你公司收到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其增持你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到期完成,但你公司迟至2020年8月2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学习和总结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则,逐项落实并贯彻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要求相关人员树立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原则的规范运作意识,确保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内部工作程序,认真、及时地报送信息,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内部问责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责令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全面核查和反思。

在今后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通过积极主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2023年9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43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1,000万元至61,000万元。2023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35,000万元至亏损155,000万元。你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46,061万元。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第5.1.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后续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持续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组织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本次业绩预告的修正主要因北方非瘟爆发的影响、猪价快速下跌大大超出预期。今后公司将更加审慎,在早期充分估计潜在风险,尽力避免后续修正。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定期报告的规范编制。

3、2023年12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85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希望转债、希望转2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你公司迟至2023年11月30日才披露《关于预计触发希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关于预计触发希望转 2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责任部门进行了传达。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组织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树立规范运作意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