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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2024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2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2月4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58,7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137%,成交金额合计23,742,995.57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0.512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258,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3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18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存续期届满前,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且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或资管/信托产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已届满,存续期将于2025年2月4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其他安排等。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