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27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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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3,649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0.75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5.00元/股,最低价为58.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89,549.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