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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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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额度的公告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其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合金、合金管材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镍、铜等商品品种。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 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 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无虞。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 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制定了《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 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按制定的实施 细则执行。

4、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

六、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镍、铜等,这些原材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期间,镍、铜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我们认为通过开展商品金融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实际操作时, 结合原材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提出具体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七、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生产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八、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通过开展商品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本次拟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3.31%。

●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3.3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20,127.1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120,127.16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为2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3.3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3.31%。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3.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三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9日

至2024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8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 8月 19日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3: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三楼1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8532566

电子邮箱:stocks@wxlongda.com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20,127.16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月 2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浦晓中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4-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编号:2024-045)。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