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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就业优先 健全社会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2024-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韩宋辉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专家认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关系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成色。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才能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完善就业优先政策

决定提出,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对记者表示:“当前,通过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同时,还要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将就业优先的导向融入到宏观经济的各项政策中,特别是财政、税收、信贷、社保、工商管理、市场监管等都需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

同时,还要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李长安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着一定的短板,包括覆盖范围不够、提供的就业岗位信息庞杂等。因此,一方面基层单位要加大就业岗位供给,另一方面招聘网站应进行精细化、专题化管理,使得供需双方更好精准匹配。

此外,技能培训也是一大突破点。金维刚提到,近年来,新业态迅速发展,各类灵活就业大量增加。同时,随着新技术推广应用,一些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决定提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正是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适应市场变化发展对职业技能的需求。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决定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金维刚介绍,目前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仅有14万多家,在全国数千万家企业中只是一个零头;覆盖职工3000多万人,只占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总数的7%。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企业年金发展滞后,是其中的一个短板。

“一方面,中小企业设立和运营年金计划的费用高,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员工在领取企业年金时需要缴纳个税,降低了员工参与年金计划的积极性。”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关键在增进企业年金对中小企业和员工的吸引力,例如可以考虑对企业年金投资收益部分免征个税。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一年多以来已吸引六千多万人开户。为更好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王向楠建议,可以参考部分先发国家经验,适当提高税优缴存额度,促进中青年人群缴存;放宽账户资金的领取限制,允许参与人在罹患重大疾病、长时间失业时领取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资金。

决定还提到,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

王向楠表示,商业养老保险是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之上,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监管总局引导下,目前已经形成了商业养老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丰富的产品供给体系,以中国人寿集团为例,其系统内各类商业养老保险准备金规模已接近4万亿元。

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决定提出,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金维刚介绍,现阶段仅有部分地区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例如,职工医保在11个地区实现了省级统筹,居民医保在9个地区实现了省级统筹。

“省级统筹有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筹资和支付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金维刚说,同时,省级统筹也能提高居民就医的便利性,减少在省内各市级统筹地区因医保政策差异带来的异地就医及结算的不便,也有利于消除省内不同统筹地区之间在医保政策和管理服务等方面不一致所导致的矛盾和攀比,确保广大参保人员公平享有医疗保障并依法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