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杨波、曾新晓、谭小平、卢少平和邢燕龙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鼎达”)本次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与东莞骏鼎达地址距离较近,若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为后续公司完善华南生产基地布局奠定重要基础,可以有效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鼎达”)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2024WT071)。

本次土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东莞骏鼎达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步授权东莞骏鼎达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事宜。

本次土地竞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桥头镇田新社区

2、用地面积(㎡):20000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4、出让年限(年):50

最终地块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和出让金额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为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东莞骏鼎达尚未与相关部门签署任何协议。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与东莞骏鼎达地址距离较近,若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为后续公司完善华南生产基地布局奠定重要基础,可以有效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和东莞骏鼎达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和东莞骏鼎达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及东莞骏鼎达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东莞骏鼎达本次拟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对经营场地需求而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未来该地块的投资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但未来市场需求可能存在变化且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