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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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6,995,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11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187,377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名称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

(二)减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拟合计减持不超过9,187,377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情况,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5.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11月2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时间、数量、价格以及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