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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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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4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晓晴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以公司自有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4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以公司自有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提供担保的相关决策流程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4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路面”)的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为满足蜀都路面日常经营所需,落实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蜀都路面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以公司自有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经资产评估机构预估,上述抵押物的价值约为2,000万元,尚待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以上房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蜀都高级路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金科南路38号1幢5楼1号

4、成立时间:2000年11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冯习祥

6、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筑劳务分包、普通货运。

8、产权及控制关系

9、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有蜀都路面100%的股权,蜀都路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蜀都路面资产总额为21,107.28万元,负债总额为13,915.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93%,净资产7,191.9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078.06万元,利润总额145.45万元,净利润为107.2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蜀都路面资产总额为23,882.38万元,负债总额为16,641.79万元,资产负债率69.68%,净资产7,240.59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403.96万元,利润总额63.87万元,净利润47.9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蜀都路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蜀都路面正在就融资方案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磋商,相关融资协议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蜀都路面的融资进度及担保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蜀都路面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本次蜀都路面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对全资子公司蜀都路面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提供担保的相关决策流程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逾期担保事项,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4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丽竹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