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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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4-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3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 2022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或“重整主体”)自法院裁定批准后12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仍不达预期,经重整主体再次申请,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七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

● 2024年7月,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鑫通用”)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与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一》”)约定,宗申新智造支付重整投资款总金额共计334,600万元,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24.5513%的股份。根据管理人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二》”)约定,渝富资本以支付总金额共计211,500万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318,709,69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15.52%的股份。

● 截至目前,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已收到重整投资人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分别支付的首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和4.23亿元。截至2024年8月7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2,103,607,903.20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21.38%。

● 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一》,管理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宗申新智造已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对应的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隆鑫通用101,407,015股股票过户给宗申新智造,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4.94%。2024年8月7日,管理人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渝05破76号之九民事裁定书;截至目前,《重整投资协议一》《重整投资协议二》对应的目标股份尚未完成实质交割,交易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共持有隆鑫通用1,028,236,05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50.0713%,根据《重整计划》,其中205,354,185股股票,将对普通债权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822,881,870股股票将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一》和《重整投资协议二》的约定,宗申新智造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渝富资本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二大股东。

●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一》涉及的相关交易尚需履行反垄断主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重整计划》虽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再次延长执行期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但亦存在延长执行期后仍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未能在延长执行期后完成,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是否成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665号-677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3月16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88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隆鑫系十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11月21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四号”裁定,批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2023年11月21日,经重整主体申请,法院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截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不达预期,由于重整主体资产体量大,产业板块多元,各产业板块分别匹配投资人组建投资团虽然耗时较长,但已基本完成,重整主体以此向法院申请再次延长执行期限,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

截至2024年5月21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累计收到联合投资人重庆发展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16.28亿元,该金额不包含合伙人基金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5亿元(该保证金用于抵扣重整投资人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款项),前述16.28亿元已全部用于清偿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债权。

2024年5月21日,重整主体已向合伙人基金发送了《关于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告知函》,通知取消合伙人基金重整投资人资格,另行寻找其他投资人。

2024年7月1日,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一》,按协议约定,宗申新智造支付重整投资款总金额共计334,600万元,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24.5513%的股份,宗申新智造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

2024年7月11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与渝富资本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二》,按协议约定,渝富资本以支付总金额共计211,500万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318,709,69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15.52%的股份。

截至目前,隆鑫系十三家企业重整管理人账户收到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和渝富资本分别支付的首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和4.23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2-004、临2022-045、临2023-030、临2023-032、临2023-033、临2023-044、临2023-051、临2023-058、临2023-064、临2024-004、临2024-005、临2024-006、临2024-018、临2024-021、临2024-024、临2024-025和临2024-028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发来的重整事项最新进展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清偿债权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7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2,103,607,903.2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21.38%。

二、截至本函发出之日,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

管理人收到宗申新智造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6.73亿元后,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之约定,管理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宗申新智造已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对应的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隆鑫通用101,407,015股股票过户给宗申新智造。

2024年8月7日,管理人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渝05破76号之九民事裁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十一)规定,裁定如下:“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01,407,015股该笔裁定过户给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该笔裁定过户的股票系本次宗申新智造已支付的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对应的隆鑫通用股票数,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4.94%。

管理人后续将继续监督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监督重整主体执行重整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截至目前,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共持有隆鑫通用1,028,236,05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50.0713%,根据《重整计划》,其中205,354,185股股票,将对普通债权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822,881,870股股票将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一》和《重整投资协议二》的约定,822,881,870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40.0713%的重整投资方已全部确定,宗申新智造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渝富资本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二大股东。

3、截至公告披露日,《重整投资协议一》和《重整投资协议二》两份协议对应的目标股份尚未完成实质交割,交易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一》的相关交易尚需履行反垄断主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不达预期,经重整主体再次申请,法院裁定批准再次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三个月(至2024年8月21日)。虽然经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再次延长执行期三个月,但亦存在延长执行期后仍不能实施完成的风险,若《重整计划》未能在延长执行期后完成,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13%,其中,累计质押1,027,668,574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94%,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13%。

8、公司作为重整主体旗下重要资产,公司将持续积极与控股股东、管理人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并根据隆鑫控股、管理人提供的重整准确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