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天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君安”、“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11.1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7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T-3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2.29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7.0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92元/股(不含12.92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92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250万股(不含1,25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92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25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4年8月7日14:51:34:26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8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58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70,9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7,083,500万股的1.001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综合评估公司基本面情况、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1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8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8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11.14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国科天成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1号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君享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获配数量为305.2064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6.80%。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即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即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北京京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盛基金”)和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创投”)。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获配数量为591.9231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3.2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97.129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97.129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不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4、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下转18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