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8月0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孔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贾诗韵、胡一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