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弥补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拟按持股比例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6,88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870.00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6%。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43%的持股比例,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6,88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870.00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工商信息
1.公司名称: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36686036
3.法定代表人:谢居应
4.注册资本:48,512.50万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第8层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对南川至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8.成立日期:2012年3月31日
9.股权结构:重庆建工持股43%,重庆高速集团持股57%。
(二)关联关系说明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通粤高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9,493.75万元,净资产为56,798.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7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488.37万元,净利润-15,640.08万元。
截止2024年3月31日,通粤高速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4,866.21万元,净资产为52,850.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62%,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99.68万元,净利润-3,948.23万元。
经查证,通粤高速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
(四)重庆建工上一会计年度对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3,870.00万元。截止2023年末,公司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75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31558M
3.法定代表人:滕英明
4.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在国家和重庆市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下以参股、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或成立分公司的方式从事经营性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高速公路资源开发及运营管理。
8.成立日期:1998年5月8日
9.股权结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重庆高速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11.本次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重庆高速集团拟按对通粤高速57%的出资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9,12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股东借款
交易类别: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以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形式投入通粤高速,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偿付存量贷款及部分建设工程结算尾款等。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出借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68,800,000.00元
3.借款期限:3年
4.借款用途: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5.借款利率: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6.本金偿还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7.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四)定价依据
根据协议,通粤高速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向公司支付利息。本次借款年利率参考LPR执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授权事宜
因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财务资助协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主体在上述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通粤高速弥补运营初期的资金缺口,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的,且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后加强对借款的使用监管,同时密切关注通粤高速经营和财务状况,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4年8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弥补参股公司通粤高速经营的资金缺口,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协议按照正常的商业条款订立,利率按5年期LPR执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向参股公司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加强通粤高速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通粤高速正常发展需要,而且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利率按LPR执行,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海鹰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赞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0,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七、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二)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重庆建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084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公告》(临2024-085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86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临2024-087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对外出租不动产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预计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公告》(临2024-088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90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091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近日,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集团”)将自有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45号第7层的房屋出租给重庆合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建筑”),月租金为48,096.40元,租赁期限为2年,至该房屋承租期满预计累计可取得租赁收入约1,082,169.00元(含税),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租赁收益约320,276.22元,增加2024年以后期间的租赁收益约580,500.64元,以上数据为初步预计数据,未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在过去连续12个月内,出租不动产按标的相关进行累计的成交金额为1,876.99万元,产生租赁收益365.2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出租不动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持续开展对外出租不动产工作,预计还将签订出租协议总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上述额度适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下一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前一日止。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88”号公告。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承租人名称:重庆合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20MAABN9K37N
(三)成立时间:2021年4月13日
(四)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玉璧路1号附4号17-27
(五)法定代表人:杨益
(六)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等。
(八)主要股东:周毅颖持股51%,杨益持股49%。
三、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人):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重庆合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租赁标的:本次租赁标的为安装集团拥有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45号第7层的房屋,建筑面积874.48平方米,用途为办公。
2.租赁期限:租期2年,从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装修免租期为1.5个月,即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为免租期。
3.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从2024年4月16日至2026年2月28日租赁单价为每平方米55.00元/月(含税价),月租金为48,096.40元。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100,000.00元租赁保证金和50,000.00元装修保证金。在2024年4月15日前支付第一季度的房屋租金及物业服务费、车位费。此后乙方每季度末提前10日向甲方支付下季度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和车位费。
4.房屋的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024年3月1日前将该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6.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获取的租赁收益预计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租赁在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088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将持续开展对外出租自有不动产工作,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交易资产标的包括住宅、商业、车位、土地等(以下统称“本预计交易”)。
● 重要风险提示:由于本预计交易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对方和确定的交易价格及方案,最终能否成交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预计交易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出租不动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持续开展对外出租不动产工作,预计新签订出租协议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交易资产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车位、土地等,上述额度适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前一日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预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预计交易将按照国资监管规定依法合规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预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公司自有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车位、土地等,预计新签订出租协议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四、交易原则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制度、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预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成交价格尚不确定,暂未签署正式的租赁协议,公司将根据本预计交易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对外出租事项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预计交易有利于推进公司“攻坚盘活”改革突破工作,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能获取相应租赁收益。本预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若本预计交易达成,预计将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积极影响。由于本预计交易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对方和确定的交易价格及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资公司”),系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全资子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遂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情况概述
为深化落实公司“攻坚盘活”改革突破工作,降低外部融资成本,盘活遂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公司同意遂资公司以遂资高速公路剩余年限收费权质押,向由多家银行组建的银团申请银行授信,预计融资总额不超过49.42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同时,公司拟向银团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承诺对《银团贷款合同》项下遂资公司所欠银团全部债务承担差额补足责任,遂资公司银团还款账户上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时,公司就差额部分无条件全额补足。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差额补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披露的“临2024-056”号公告。
2024年6月27日,银团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取得总行正式批复,同意对遂资公司授信不超过41.65亿元,并要求本贷款的担保方式除了前述提供遂资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担保以外,还需追加提供股东重庆建工持有遂资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
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银团贷款合同》项下授信余额本息及相关费用追加提供重庆建工持有遂资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均投票赞成。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696966160U
注册资本:20.75亿元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何兴茂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高新区黄龙路1号
经营范围:遂宁到资阳段高速公路的建设投资及该路段公路的经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股东构成: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资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30,701.61万元,负债总额为568,005.30万元,净资产为62,696.3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981.00万元,净利润-4,695.87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遂资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30,810.77万元,负债总额为568,096.63万元,净资产为62,714.14万元,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707.90万元,净利润17.83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遂资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遂资公司亦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三、股权质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
(二)质押担保范围:包括《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质押物:重庆建工持有遂资公司100%股权(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20.75亿元,市场公允价值以评估结果为准)。
因质押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核定的质押物公允价值额度内,根据项目融资情况确定相关具体条款,并参与签署本次质押担保协议。
四、股权质押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遂资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有利于盘活遂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外部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需要。目前遂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影响遂资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过10年培育期,遂资公司已经能够取得较为稳定的高速公路收入。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遂资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74.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7.93%。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8.05亿元;公司对关联方担保的余额为3.01亿元;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协议增信13.12亿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孙立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立东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条件。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孙立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立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立东先生,1974年9月出生,工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任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现任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090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
至2024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如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7月11日、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一11:30,14:00一17:3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
邮编:401122
联系电话:023-63511570
传真:023-63525880
联系人:吴亦非先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08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 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对外出租不动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