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技金融体制建设 打造科技与金融良性互动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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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难以在科创企业发展早期有效介入,直接融资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教授李楠表示,对科创企业的早期支持要依靠种子基金、天使风投、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而银行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则集中于成长期、成熟期。虽然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的60%以上,但是并不意味着银行贷款必然是科技金融的主体。
其次,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的动力和能力都需要提升。例如,过去一段时间内,银行之所以不敢投、不敢贷:一是因为科创企业具有“两轻一重”的特点,缺乏银行所需的传统抵押物;二是银行无法“读懂”科创企业的模式,主要评判的是企业是否具有稳定的还款来源,更多基于财务报表“看过去”,而科创企业需要的是“看未来”。
最后,对科技金融的考核要求应科学合理。不应一味制定硬性考核指标,导致资金“一哄而上”,而是要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有序形成科技投资的长期主义和“马拉松导向”。正如《辅导百问》中所提到,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考核,采取“长周期”“算总账”等的考核方法,带动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丰富科技金融供给业态
在业内人士看来,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这意味着需要建立更加丰富的科技金融供给业态,银行、保险、基金、券商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上要聚焦科技发展的痛点和难点。
科技金融体制的建立更加强调的是体制机制层面的改革。李广子认为,从金融市场角度看,重点是如何建立能够有效培育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比如科创板、高收益债券市场等相关制度建设;从金融机构角度看,重点是如何优化金融机构的组织模式以更好地满足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比如科技支行、风险投资机构等相关制度建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明表示,就科技保险来看,保险公司可以开发更多针对特定行业和技术的保险产品,如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的专业保险,以满足不同科技创新领域的特定需求。保险公司还可以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风险补偿机制,比如通过风险共担、再保险等方式,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科技创新天然具有不确定性,科技成果的转化也具有长期性。发展科技金融亦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和高效的科创金融市场,让金融“活水”真正浇灌到科技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